
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究招标课题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水平,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校党字[2018]77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校科字[2019]8号),经研究,决定2021年在本校范围内公开招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究,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方案》设定的研究方向,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究。
二、申报内容
(一)研究方向
本次专项可根据《建设方案》设定的研究方向及其选题范围进行申报(见附件1),也可在符合研究方向及其选题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30000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两年。
2.一般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一年半。
3.应用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5000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一年。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侧重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侧重应用研究或思政教育、党建实践模式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为我校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包括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及热心理论研究的相关学院教师等)。
2.申报者须能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原则上不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其他团队申报本专项,所列课题组成员需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请使用指定的《申报书》进行申报(见附件2)。
2.项目经费按安徽省和学校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预算。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申报者须在此之前打印5份《申报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递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人文楼302),并同时将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中。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立项与结项管理
1.对申报者递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学科评审组评审,择优立项并在校园网及时公布立项名单。
2.重点项目进行一次中期检查,一般项目和应用项目直接验收。
(1)重点项目:要求发表2篇切题二类论文,或1篇切题二类论文且2篇切题三类论文,或出版切题专著1部(正文部分在10万字以上),或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求是》)发表1篇1500字左右相关理论文章,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资助。
(2)一般项目:要求发表2篇切题三类论文,或在《中国教育报》《安徽日报》《江淮》等部省级党报党刊发表1篇切题2000字左右理论文章,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资助。
(3)应用项目:要求提供一份10000字以上切题的研究报告,或发表1篇切题三类论文,或在当年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省级人文社科项目立项资助。
结项时要求论文见刊或专著出版清样已出来。结项的期刊论文和专著必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并在论文注释中写明“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1年度招标课题”及项目编号,发表于报纸上的论文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或“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安徽农业大学基地”。所有发表的切题二类论文如需版面费,将额外资助50%的版面费(最高资助不超过3000元),专著出版时额外资助10000元。
3.中期验收不合格将终止资助,项目验收不合格者作撤项处理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中心课题。
联系人:裴顺
联系电话:0551-65786241
邮箱:mkszyxy@ahau.edu.cn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21年4月28日